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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布十二条措施稳就业,确保全省城镇调查失业率保持在5.5%左右

作者:new01 来源:21经济网2023-07-11 16:53:00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王雪 实习生邓万钰 武汉报道

日前,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激发活力助力企业稳岗扩岗、分类施策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加强组织实施三大方面,共十二条具体举措稳就业。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通知》表示,河南省将就业工作纳入省政府督查范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稳就业责任,细化各项政策措施,定期调度各地就业工作进度和政策落实情况,确保全省城镇调查失业率保持在5.5%左右,城镇新增就业110万人。

助力企业稳岗扩岗

《通知》显示,将由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梳理本地用工规模较大、带动就业能力强的用人企业,确定重点企业名单,配备就业服务专员,提供岗位收集、技能培训、送工上岗等就业服务。

同时,对于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的企业,在符合发放条件的前提下,运用“直补快办”等模式,一揽子兑现社会保险补贴、吸纳就业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

河南省还将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稳岗扩岗服务和贷款业务。在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提供的不低于200亿元稳岗扩岗专项贷款额度的基础上,鼓励更多金融机构以更加优惠的贷款利率、更高的贷款额度为吸纳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且用工规范的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发放贷款,支持其稳岗扩岗。

《通知》指出,将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对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实行财政全额贴息,除中央补助外,由河南省与市、县级按1∶1比例分担。将符合条件的新市民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范围,2023年河南省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20亿元以上。

此外,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因自然灾害、重特大突发事件影响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还可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间不予贴息,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通知》还指出,河南省将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

促进重点群体就业

根据《通知》,河南省将加大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促进力度,实施202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323”计划、即企业吸纳30万人以上、政策性岗位招录(聘)20万人以上、灵活就业及自主创业30万人以上。

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就业,对到县(不含)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高定工资等支持;对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可按规定提前转正定级。

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至24岁青年,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河南省还将加大转移就业和返乡创业支持力度。通过健全河南省内外劳务协作机制、开展“豫见·省外”系列活动、深化“1+6省际劳务协作联盟”合作、提供“一对一”“点对点”精准服务,河南省实现2023年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0万人。

通过确保返乡创业优惠政策应享尽享;评选认定一批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示范园区、示范项目,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奖补支持;选树“返乡创业之星”,每人奖励1万元;举办“凤归中原”返乡创业大赛,河南省实现2023年新增促进返乡创业15万人。

《通知》还指出,河南省将加强困难人员就业帮扶。提升就业困难人员精准化帮扶能力,及时将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脱贫户、大龄、残疾、长期失业等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援助范围。制定个性化援助方案,优先推荐低门槛、有保障的爱心岗位,提供“一对一”就业援助,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1人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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